2012年1月13日 星期五

購物狂熱

第二次世界大戰後,美國人在十一兆的經濟活動中,花費近三分之二在消費物品廠上,從那時開始一直到現在,美國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購物狂熱。購物中心的數料不但超過了中學校,人們上購物中心的次數也超越了教堂。調查還指出百分之九十三的美國青少女最愛的活動就是購物。不只是出門購物,消費狂熱帶起了郵購、電視購物,還有近幾年興起的網路購物。這些垂手可得的購物方式,造成了破產率的增加。現今的破產率甚至超過經濟大恐慌時期。而儲蓄觀念的淡薄,美國人的儲蓄低於他們薪水的百分之四。雖然人們的生產毛額試過去的兩倍不只,但因為購物的狂熱,富裕的感受卻沒有超越過去,甚至比過去還要不滿足。現在的商品琳瑯滿目,物品推陳出新。舉凡車子、手機,甚至是旅遊與品嘗美食,都追求好還要更好,永遠也不嫌多。雖然賺得比以前多,卻感覺比較貧窮,飾因為人們心中對於收入標準的改變。
  在還沒讀完這次的文章前,總覺得作者似乎想把世界帶像一個過分理想化的地方。因為消費對於不只是我,甚至是每個現在世代的人而言,都可能是每分每秒在接觸的。簡單而言,現在就是一個消費型社會,所有東西都可以變成是商品的一種。但這都是時代演變關係,突然把這些東西都否定,又冠上購物狂熱這樣一個看似負面的名詞,我一時不太能購苟同,也不太能接受文章的見解。但在細細讀完之後,其實作者也並不是一直在反對購物這項活動,而是讓讀者了解道在平常消費時不會想到的那一部分。他也把消費狂熱這個觀點帶到全世界,用環境的改變去解釋過度消費所造成的弊端。
  第二部份的文章的作者有提到,他所質疑的不是抽象的消費本身,而是消費主義與過度消費。所謂消費是只拿取和使用商品及服務,以滿足生活所需。但消費主義則是人與消費之間的一種特殊關係,我們會用逛街買東西來滿足情感與社交需求。而且我們會拿所擁有的東西來定義自己,以此展現自我價值。過度消費是指,我們消費的資源遠遠超過我們的需要,也超過了環境能供應的量。
  商人利用兩種貿易伎倆來提升消費率,分別是計畫性過時與廣告。計畫性過時指的是為刺激人們消費,賣家首先要灌輸消費者東西永遠不嫌多的訊息。這個名稱的另一個含意是,設計來丟的。商人灌輸慾望給賣家,讓他們想要用新一點、好一點的東西,而且越快到手越好。這被稱為縮短換新週期。而為了讓計畫性過時能夠奏效,廣告便因應而生。有調查顯示,美國人一生中,有一整年的時間是拿來看廣告。但其實,廣告一開始並不是完全設計來造成計畫性過時的,它主要是拿來宣傳庫存,告訴大眾新貨到或是剛上架的訊息,在當時甚至連品牌都不用提到。一直到後來廣告開始提供產品資訊,讓消費者知道這個商品有他們需要的、想要的功能。但看到今天的廣告,已經連商品資訊都不用提到,反而是在創造一種形象、生活方式與社會地位。
  內容雖然有理,但卻沒辦法完全接納作者想法。屬於現實派的我人認為,因位時代的潮流就這樣前進了,人們生活的方式其實已經深根蒂固。部份人不看好購物狂熱,但多數人已經變成了購物狂。現今正是所謂的消費型社會,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物都可以是商品的一種。消費熱潮難以改善,但讀完書後讓我對購物這項活動有了不同的見解。也許不能改變多數人的生活方式,但對現在的我而言,在消費以前會多了那麼一份思考空間。



By 新傳二 黃桓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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